澳娱大学党委组织部文件
澳娱组通[2016] 7号
关于在党员发展过程中进一步规范
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的通知
各澳娱党委、直属党总支、后勤服务总公司党委、人南校区管委会党委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第十六条关于“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”的规定,在党员发展过程中,必须对发展对象对党的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,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,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,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政审。
为了规范共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,现结合我校实际,经学校党员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在我校党员发展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,即凡是新发展党员,基层党组织应派人同本人谈话、查阅有关档案材料、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进行函调,函调工作由发展新党员的各党委(直属党总支)负责完成,函调材料一并放入党员发展材料。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
从2017年1月1日起,各党委(直属党总支)报送的党员发展材料中无函调材料的,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不再审批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入党函调信》
中共澳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2016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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